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办理流程
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由申请人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报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申请受理,受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理由。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材料移交招投标管理总站核准。
所需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机构章程复印件;
4、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5、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及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需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
8、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专职人员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9、非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专职人员《专职人员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情况一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0、人事代理(托管)协议、《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
1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资格有效期内的社保缴费发票复印件;
1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3、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1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16、投资方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相关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