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作业资质标准: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专业作业资质实行备案制。
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 专业作业的企业可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分为11种作业类型:
木工作业;
砌筑作业;
抹灰作业;
石制作作业;
油漆作业;
钢筋作业;
混凝土作业;
焊接作业;
水暖电安装作业;
仮金作业;
架线作业。
注:
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不多于2种作业类型进行备案。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网上提出资质申请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企业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可自行登录行政服务平台在申请事项列表“操作”栏处打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资质证书(属于新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交)到广东住建厅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登陆粤建网“三库一平台”填写并生成申请表,(附件材料电子文档须按照资质申办平台提示一并上传系统);
2、网上预申报通过后,将申请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我厅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